Thursday, September 1, 2011

你當記者是什麼

一石激起千重浪,李克強這顆石威力可不少,引起了社會對警權、大學價值及新聞自由等多方面的討論,前兩點已經有不少學者專家發表了文章,我也不好意思插嘴。但作為一位傳理系畢業生兼(掛名)記者,關於新聞自由的那一部份,還是有些東西不吐不快。


記者是專業人士,雖然不像醫生律師一樣雖要通過什麼資格試,但記者擁有其專業技能和獨特的相關知識這一點是無容置疑的。所以,記者在任何有新聞價值的事件現場也應該得到專重,他們置身現場是為了紀錄和報導事件,把現場情況報導給社會大眾知道。他們置身示威區並不是要進行示威,而是進行自己的工作。他們手執的是相機而不是火箭炮,警察要搜查記者的隨身物品就是對記者的身份不尊重的表現。記者為了証明自己的身份,於工作時必定會帶備記者證,正如便衣警察也會有自己的證明文件一樣。在明知對方是記者的情況下進行搜身就是表示對他們的不信任,認為他們會藏有危險品以用來襲擊政要等無理的懷疑全屬子虛烏有,就有如我去質疑一個軍裝警察會否在街上胡亂開槍射殺途人一樣無稽。

另外,據Now新聞台的記者表示,他們於攝影其間被疑似警員的人士用手阻擋鏡頭,這是明顯的干犯新聞自由。記者的職責就是把他們看到的畫面盡可能共之於世,但警察身為公職人員竟然不單沒有協助記者進行拍攝,還伸手阻擋,這簡直是文明世界的一大笑話。用手阻擋鏡頭,就是一個害怕公眾知道真相的表現,以往我們只會從社團成員、黑店老闆和國內公安等身上看到這等劣行,想不到今天我們香港警察也能做出此等事來。原本這樣已經叫人可悲,但想不到低處未算低的是警隊之首曾偉雄的解釋,說該名警察不是想要阻礙鏡頭,而是手被攝影機卡住。這等言論除了違反警察操守、對記者工作不尊重之外,更把大眾當成白痴。

唐英年司長說,政府尊重大眾的知情權,雖然部份活動不開放給記者採訪,但已經由官媒發放有聲音、有畫面的官方片段,市民理應滿意。不知唐司長的意思是否表示以後各機構的記者可以準備轉行,因為整個香港有一個官媒向大眾發放有聲音、有畫面的新聞資料便已足夠。大眾媒體在社會上被稱為第四權,正正是因為他有監測政府等行政立法機關的作用,讓普羅大眾知道一些官方傾向不想被人知道的事實。試想像如果整個香港只有一家官媒,其餘什麼東方蘋果全部消失,香港很可能俟會淪為大陸式的一言堂,官媒只報喜不報憂,市民根本完全沒法知道事實的真相,再極端一點更可能會成為北韓式與世隔絕,和世界其他地方產生斷層。

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走出來說現在傳媒報導如何誇張如何失實等問題云云。這些問題在全世界的媒體領域都有發生,我不能也不會否認。但只要各位細心想一下媒體在世界中所扮演第四權的角色是如何重要,而失去他們的後果又會多嚴重時,你大概也會同意即使他們有千般不是,傳媒的基本編採權利是神聖不容侵犯的。大家也許聽過,就算是在熾熱的戰場上,記者還是會被開戰的雙方(或更多)所尊重,而殺害記者亦會受世界各國極其嚴厲的指責,這說明了即使是在無情的戰爭中,記者工作的尚且受到接受和尊重,反觀今天的香港,卻給我連戰地也不如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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