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7, 2011

都是婚姻惹的禍

早前正玩一個電視遊戲,故事發生在二戰後的洛杉磯,玩家扮演一名探長,解決區內種種不同的案件。遊戲內的案都是根據過去發生在洛杉磯的真實事件改編的,其中數件殺人案的受害者都是一般的家庭主婦,主角跟他的拍檔便開始討論這個現像,而這一段遊戲內進行的討論,不多不少也指出了婚姻制度的問題所在。
遊戲主角是剛上任的探長,而他的拍檔是經驗豐富的老探員。當主角問他的拍檔為什麼最近案件的受害人都是已婚婦女時,對方用一副理所當然的語氣答到:「因為戰爭啊。」。主角有點不明所以,拍檔便解釋說因為戰爭時很多男性都被軍隊徵召,已他們的妻子則被獨留在家,二戰的戰事雖然不長,但對正常的成年女性來說也是難挨的。當那些從戰場上歸家的軍人回到家中,本希望跟妻子好好聚天倫,卻突然發現自己的妻子心裡已有別人,一怒之下就什麼事也做得出來了。
當然,把當時的家庭暴力血案全歸咎於婚姻多少有點不公平,因為不少人也認為戰爭對當時從軍的男性心理做成了影響。但我們不可以否認的就是婚姻給了大家一種天長地久式的約束,而這種近乎真理的約束一但打破,很多時候都做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在現代的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婚姻,在普遍人的心目中婚姻就是一生一世的代名詞,一種只有死能把我們分開的決心,決定結婚的情侶多憧憬著跟對方白頭到老,承諾永遠只愛對方一人。可惜往往事如願違,在人生漫漫長路上,誰也沒法子確定不會再愛上別人,誰也沒辦法肯定對枕邊人的感覺不會變淡,結果事實與預期往往不相乎,違反了自己當初對著天地所許的諾言。
有什麼方法令自己永遠不會違反那個跟對方許下一生一世的諾言?答案異常簡單,就是不要許下一個你不確定自己能否辦到的諾言。現代婚姻的問題在於把我們的感情變得非常單一化,社會上主流風氣形成了交往、結婚、產子式的人生三部曲。而只有是以結婚為前題的交往才會被世俗所認可,進行沒有方向的單純戀愛則便被視為蕩婦或賤男而遭社會主流歧視。雖然說現在社會比較開放,離婚率日漸上升,但對配偶失去感覺而又怕離婚會遭人歧視的故事還是隨處可見,婚姻就是這樣破壞了生活,妨礙了人們再選擇的自由。
在現今的婚姻制度下的戀愛,大家也慣於獨佔自己的配偶,即一個人只可以同時跟一個人有戀愛關係,大家也理所當然的覺得伴侶除自己之外不可有跟其他人一起。到了有一天一方終於因為一些原因要決定分開,另一方就大受打擊,亦很可能從而做出一些過激的反應如殺人或自殺等行為。這一切一切都可以說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所種下的惡果。
試想想上述遊戲中二戰後的例子,如果受害女子跟歸家軍人的關係並沒有那種一對一式的契約關係,兩人之間的關係缺少了一種婚姻的束縛,心理上也不會存在著那種「對方是我的」的佔有感,大概也不至出做出什麼報復行為,因為兩者之間沒有那些天長地久的承諾,心理上的反差亦不至太大。
到底婚姻的意義是什麼?是証明情人間至死不渝的愛?但如果情人之間明知彼此相愛,又何雖在乎婚姻這儀式的加冕?既然大家也面對著未知的將來,又何必硬要在人生路上未到一半的時候說定要跟誰終老呢。說到底,其實我在這裡說反對婚姻,其實並不是要反對婚姻這種儀式,而是現代一夫一妻制度下象徵的「永遠式婚姻」及其延伸的一種主流一對一戀愛意識形態。婚姻這種儀式在拋開「永遠」這種不切實際的概念後,其實不過是一種情到濃時的表現,沒有任何具體意思。而事實上,我以上否定婚姻的存在意願只限於感情上的層面,在實用層面上,婚姻其實有一定的存在價值,不過不是僅而目前的形式存在,而是一種更廣泛人際連結,關於婚姻制度的實用性,我會有另文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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